【香港商報網訊】廣東近日頒佈《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舉報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在全國率先推出保護知識產權、打假治劣新舉措。據悉,《獎勵辦法》是全國首個專門獎勵舉報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的地方規範性文件。《獎勵辦法》的出台,有利於充分調動社會公眾舉報侵權假冒違法行為的積極性,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對於鼓勵企業自主創新,促進創新驅動,推動廣東經濟高質量發展,必將發揮積極作用。
《獎勵辦法》主要依據質量法、食品安全法、專利法、商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並參考國家、省相關文件制定完成。《獎勵辦法》制定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改革創新、堅持統一規範、堅持操作實用,共八章三十一條,明確了舉報受理與舉報方式、舉報人的權利與義務、獎勵範圍與條件、獎勵原則與標準、獎勵程序、監督管理等內容。《獎勵辦法》列舉了14項屬於本辦法獎勵的舉報內容,包括盜版複製或者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假冒他人專利,偽造或者變造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舊充新,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該《獎勵辦法》將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局長麥教猛介紹,按照《獎勵辦法》,公眾可直接向本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廣東市場監督局開通電話、傳真、電子郵箱、QQ、微信、微博等新媒體舉報渠道,並負責舉報處置智慧監管平台的管理和運行等相關工作。同時,《獎勵辦法》明確規定,舉報獎勵實行「一案一獎」的原則,單宗案件最高獎勵金額一般不超過50萬元;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獎勵金額可以超過50萬元,在一定的標準內上不封頂。(徐紅 朱樺 粵市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