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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零容忍 東莞去年環境執法罰沒總額超3.77億

2020-01-03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冷運軍 報導:3日,廣東省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召開新聞發佈會透露,2019年,東莞環境執法行政處罰案件達4282宗,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金額逾3.77億元、同期增長38.8%;今年,為保障環境執法改革順利推開,東莞制定出台了《東莞市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暫行辦法》並於1月1日開始實施,新規提升環境監管執法力度,鼓勵民眾積極舉報環境違法行為,舉報者最高可獲25萬獎勵。

東莞去年環境執法行政處罰案件4282總  罰沒總額超3.77億
 
  全年行政處罰4282宗
 
  去年,東莞市制定出台並實施《關於全面加強監管執法 重拳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實施意見》(東環〔2019〕220號),推動生態環境監管與行政處罰相分離。環境違法案件的行政處罰權上收市一級,統一行政處罰標準;環境監管職責(含調查取證權)全面下放至鎮一級,壓實屬地監管責任。此外,東莞去年還組建了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委員會,此舉不起了東莞行政架構短板,並整合生態環境系統內部力量,推動53名市級現有編製人員向鎮街一線監管執法機構下沉,切實增強鎮一級監管執法力量;環境監管執法向科技借力,動用無人機、走航車、過程監管、便攜式快速測試等科技手段提升監管執法效率。據統計數據顯示,去年,東莞環保系統共受理各類環境問題投訴2.8萬宗,同比下減6.6%,為多年來首次實現壓減下降;環境監管執法行政處罰案件4282宗,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金額逾3.77億元,同期增長38.8%;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移送環境犯罪分別增長61.94%、550%、89.47%。
 
  為鞏固環境監管執法的已有成果及繼續保持對環境違法案件的高壓打擊態勢,今年1月1日起,東莞更新原有的針對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的管理措施,開始施行《東莞市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暫行辦法》,舉報範圍將被舉報對象的範圍從已領取工商執照的企業單位擴大到所有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同時將水、大氣、危廢方面的幾類問題突出、情節嚴重的環境違法行為同步納入有獎舉報範圍;調整獎勵額度,按不同違法類型實行2000元至20萬不等的定額獎勵,涉刑案件追加一倍獎勵(追加不超過5萬元),舉報獎勵最高至25萬元;開通信件、來訪及電子郵件等舉報渠道,變更實名舉報為匿名舉報,舉報人僅需要提供有效的手機號碼即可參與,在保護舉報人的同時,鼓勵和呼籲民眾更加註重環境保護,助力打贏三大污染防治攻堅戰,為建設綠色東莞、生態東莞、美麗東莞貢獻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薛正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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