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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龍崗區啟動沿河隱患建築物專項整治行動

2020-03-12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朱開芝 報導:河水治理一直與居民的生活和健康緊密相連。為進一步加強暗渠化河道、市政排水涵上蓋及沿河隱患建(構)築物安全風險排查管控,杜絕安全事故發生,深圳市龍崗在全區範圍內組織開展暗渠、暗涵上蓋及沿河隱患建(構)築物安全風險排查、整治及長效監管工作。日前,在幾台挖掘機的轟隆隆聲中,龍崗區平湖街道一處沿河隱患建築物被拆除。
 
 
  近日,龍崗區正式發佈了龍崗區總河長2020年第1號令,主題為《關於在全區開展河道暗渠、排水設施暗涵上 蓋及沿河隱患建(構)築物專項整治 行動的動員令》。
 
  根據安排,龍崗區暗渠暗涵上蓋建構築物共有661處,其中113處臨時簡易建築將於4月15日前完成拆除;7處上蓋和沿河隱患高層建築風險評估和安全鑒定將於4月30日前完成;其餘541處建築物將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詳細勘察、鑒定評估、隱患治理及長效監管工作。
 
  據了解,龍崗區暗渠、暗涵上蓋及沿河隱患建(構)築物整治工作量大、涉及面廣,專項整治行動任務非常艱巨。鑒於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龍崗區推動整治工作在汛期前儘早開展;同時加強聯動、團結協作、全面實施,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實現排查整治全覆蓋;對重大隱患實 行項目化、清單化管理,掛牌督辦、掛賬消耗;高標準完成任務,確保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整治時間時間表:
 
  2020年2月15日前,初步完成暗渠、暗涵上蓋及沿河隱患建(構)築物全面摸查工作,形成摸查報告,並持續開展複查,精準定位,發現新情況的,及時更新。
 
  2020年4月15日前,完成存在安全隱患的臨時建(構)築物、亂搭亂建的清拆工作。
 
  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上蓋永久建(構)築物的風險評估及勘察鑒定工作。
 
  2020 年底前,基本完成隱患建(構)築物整治工作。
 
  2021年起,常態性強化監管工作,確保零增量。
[责任编辑:薛正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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