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青島萊西市為進一步優化創新創業環境,提高工業用地產出效益,打造現代工業經濟綜合體,實現產業集聚和高質量發展,形成區域發展新動能,出台了《關於進一步促進工業地產發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簡稱「《政策》」)。
該《政策》分別從工業地產概念界定、開發目標、建設標準、投資主體、產業方向、招拍掛條件、分割轉讓要求、扶持政策、融資支持、監管服務和組織保障等十一個方面對工業地產的建設發展進行了規範。
據了解,《政策》產業導向以萊西市現有產業為主,開發建設和運營的投資主體包括各類投資開發公司、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社區集體等多元化資本,有工業地產開發和招商運營經驗的企業,以及持有存量工業用地的企業;開發建設基本要求明確,經濟開發區、龍水社區、水集街道、望城街道及姜山鎮規劃面積控制在50畝以上,容積率控制為2.0以上;其它區域規劃面積原則上控制在50畝以上,容積率控制為1.5以上;功能配套要求配套用房用地面積不大於總用地面積的15%,其計容建築面積不大於項目總計容建築面積的30%;工業地產項目畝均投資強度不低於300萬元(含土地、廠房和設備等固定資產投資部分);並支持產權分割。
其中,扶持政策共9條——
對重點項目、重大項目標準的園區開發建設項目,土地出讓價款均按照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工業用地土地級別對應不同的成本價格給予獎勵扶持;
耕地開墾費採取先繳後扶持的方式支持項目發展,萊西市重點項目按照8萬元/畝的標準給予扶持,萊西市重大項目按照13萬元/畝的標準給予扶持;
基礎設施配套費(供熱、燃氣均除外)一層按32元/平方米標準徵收,二層及二層以上免徵;
開發運營主體首次將自持產權轉讓給入駐企業的,按照應繳納稅費地方留成部分等額標準給予園區投資運營主體獎勵扶持;
項目運營之日起,整體畝均稅收(不含不動產交易稅收)達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及以上的,可分別按當年地方留成部分(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本級財政實得部分)的5%、10%、15%、20%給予開發運營主體獎勵,每年年初兌現上一年度獎勵,共享期10年;
對當年通過國家、省、青島市級認定的小企業產業園和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一次性給予投資運營主體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獎勵;
對青島市級公共服務平台,給予10萬元運行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青島市級孵化器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青島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
對首次獲評省級以上軍民融合特色基地(園區)的,給予運營主體50萬元獎勵;
支持企業採用按揭貸款方式購買廠房,首付不高於廠房總價的30%,對優質重點企業,最低首付比例可降至廠房總價的20%,貸款餘額期限一般不少於10年。(記者 齊薇然 通訊員滕振濤 呂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