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青島在全球創投風投大會上發布了進一步支持打造創投風投中心若干政策措施。作為「青島創投風投十條」政策的升級版,新版政策圍繞整體市場環境、貼合發展需求,做出了一系列的調整,以全國最具競爭力的政策條款,全力推進全球創投風投中心建設。
青島市政府副市長張軍在會上向全球創投風投機構發出誠摯邀請,歡迎機構關注青島,投資青島。青島將在市財政層面、機制層面、創新層面,做出更多的努力和嘗試,進一步優化市場環境和商事流程,為來青發展的創投風投機構提供更加優質的生態環境。
據悉,新政策總共10條30項,延續1.0版政策優勢,覆蓋「募、投、管、退」全鏈條,從整體來看,具有政策體系全、扶持力度大、創新活力足、服務措施實、營商環境優的特點。升級後的「青島創投風投十條」政策全面對標一線城市,扶持力度更大、覆蓋範圍更廣、配套措施更全、支持領域更精準,在目前國內創投風投行業中頗具引領性和競爭力,將吸引更多優質私募基金機構來到青島。
此外,升級版政策創新之處還在於:鼓勵投早、投小、投科技,對註冊在青島的創投風投機構投資青島種子期科技型企業,按照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每家管理人每年累計獎勵金額最高500萬元人民幣。同時,青島將進一步發揮科創母基金的產業培育作用,對標科創板定位,加大對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投資力度。
新政策鼓勵機構多投敢投,建立風險共擔機制,對於創投風投機構投資規定範圍內的種子期科技型企業給予一定的風險分擔和損失補償,為創投風投機構提供風險保障。
青島市還將進一步優化政府引導基金讓利措施,在維持1.1倍投返比例的同時,進一步放寬返投認定標準,並加大獎勵力度,參股基金將符合引導基金投資領域的外地企業引入青島市的,按投資額的1%給予基金管理機構一次性獎勵;基金投資期結束後,投資青島市企業比例在75%以上的,給予最高100萬元人民幣一次性獎勵。
新政策還將拓寬創投資本退出渠道,比如支持各類主體組建設立併購基金,鼓勵設立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支持開展私募股權二級轉讓平台試點,並探索依法合規建設基金份額轉讓平台。
另外,青島還將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委支持,進一步暢通資金流動渠道,優化審核流程,促進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來青聚集發展,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並重,為全球創投風投機構提供更加優質的營商環境。(記者 齊薇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