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宜春市政府新聞辦、宜春市住建局聯合召開《宜春市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管理辦法》新聞發佈會。會上,宜春市住建局一級調研員肖萬波介紹了相關情況。
宜春市住建局一級調研員肖萬波介紹相關情況。
肖萬波介紹,為加快發展宜春市綠色建築生態文明建設,節約能源、保護自然生態環境,使建築與周邊環境相融合,宜春市於2022年7月11日,正式出台了《宜春市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聚焦建築碳中和,構建綠色生產生活新體系,明確部門職責,統一建設標準,規範建設管理,明確激勵措施,落實相關責任,推進綠色建築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據了解,《辦法》中將綠色建築的評價標準分為基本級、一星、二星、三星四個等級。
《辦法》中規定,20萬平米以上的大型公共住宅小區應取得不低於一星級綠色建築評價標準。自2021年11月1日以後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築;單體建築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築,應取得不低於二星級綠色建築評價標準。單體建築面積在1萬平方米以上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築,應安裝建築能耗監測用能分項計量裝置,數據上傳至市級能耗監測平台。
發佈會現場
據悉,綠色建築具體是指在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地、節水、節材、節能)、保護環境、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高效的使用空間,最大限度地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質量建築。(郭美勤 喬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