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關係民生、連着民心,是社會建設的兜底性、基礎性工作。9月14日,記者從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黨的十八大以來,宜春市民政局各部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民政為民、民政愛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着力完善制度、健全機制,兜住兜牢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紮實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職責。
宜春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孫啓華介紹相關情況
宜春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孫啓華介紹,宜春社會救助工作這十年來民政各部門始終以三個「堅持」紮實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職責,用實幹實效推動了宜春市民政事業高質量跨越式發展,譜寫了新時代民生服務的華美篇章。
堅持圍繞中心 服務大局能力實現跨越提升
十年來,宜春市民政各部門全面推進脱貧攻堅兜底保障工作,8.28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低保或特困供養,佔全部脱貧人口的50.2%。並與「鄉村振興」重大部署有效銜接,建立動態監測機制,及時為6330位監測對象中符合條件的3651人新增納入低保或特困供養,同步解決了2.41萬名城鎮貧困群眾「兩不愁、三保障」等問題。資助2.33萬名城鎮困難群眾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為城鎮困難婦女開展「兩癌」免費篩查體檢,為1.46萬名困難群眾實施家庭醫生簽約,免費救治困難群眾6922人次;為1.65萬户城鎮貧困群眾配租廉租房、公租房;對949名適齡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開展點對點送教上門服務;開展就業幫扶5924人次,為18.68萬名困難群眾代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保費,為1.7萬名殘疾人提供康復服務。
同時,宜春深入推進發展和改革雙「一號工程」,推進「數字民政」一體化綜合服務平台建設,打造贛服通「民政專區」;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穩妥審慎將城鄉低保、特困供養等事項審核確認權限全面下放,大力提升服務區域協調發展的能力,達到了調結構、優空間、促轉型、提效能等預期效果。
堅持盡力而為 基本民生保障實現跨越提升
據介紹,2021年宜春市困難群眾社會救助資金支出11.84億元,比2013年(7.66億元)增加4.18億元,增長54.57%。城鎮低保標準由2013年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25元,年均增長10.6%;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年均增長20%。2013年,集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救助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245元、220元。2022年城市、農村特困供養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1080元、780元(其中農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供養對象月保障標準為1080元),城鄉特困人員自理、半失能、失能人員照料護理費分別為每人每月80元、350元、1380元。城鄉60年代精簡退職老弱殘職工救助標準由2013年的每人每月285元、245元提高到575元、535元,分別年均增長10.2%、11.8%。機構養育孤兒和城鄉散居孤兒養育標準分別達到每人每月1600元、1200元,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按照散居孤兒保障標準落實保障經費。殘疾人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達到每人每月80元。
宜春持續落實「單人户保」「低保漸退」「就業成本扣減」等政策。截止8月31日,全市落實單人户保382户433人,低保延退506户694人,走訪困難群眾3.87萬人,解決個案問題1261個。保障城鄉低保對象18.68萬人,保障特困對象2.16萬人,保障60年代精簡退職老弱殘職工628人,實行臨時救助共計1萬人次(發放救助款物1398.2萬元);保障困難殘疾人8.7萬人,保障城鄉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2464人。
堅持俱進創新 精準救助水平實現跨越提升
十年來,宜春市民政各部門不斷優化核對流程、規範檔案管理、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充分利用大數據的優勢,加強與公安、人社、住建、教育、税務、供電、保險和銀行、證券金融機構等29個部門的協調,拓展監測範圍,通過線上線下兩種方式,採取數據共享、信息反饋等措施,初步建成覆蓋歸集醫保、工會、殘聯、鄉村振興等部門59.98萬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截止目前,宜春市完成核對申請救助對象42.3萬户、146.77萬人次;預警信息(各部門查詢反饋信息,包含大額存款、轎車、多套房產等)18.79萬户67.82萬人次;共保障城鄉低保對象18.68萬人,累計發放資金7.7億元。
會上,記者還了解到,宜春市城鎮困難群眾解困脱困工作處在全省第一方陣,連續三年在全省綜合考評中評為優秀。2011年,宜春市被列為全國第二批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試點單位,在江西省率先成立核對機構,探索出建立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開展社會救助核對工作,榮獲江西省民政廳創新獎。2022年8月,在江西省社會救助業務技能競賽中,宜春市代表隊榮獲團體第一名的可喜成績。(郭美勤 喬玲)
頂圖:發佈會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