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社會建設的兜底性、基礎性工作,關係到困難群眾的權益保障。5月28日,瀋陽市司法局副局長馬春玲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為進一步規範和促進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有力推動瀋陽國家兒童友好城市建設,今年瀋陽多個部門和群團組織聯合出台了《瀋陽市關於加強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協作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的出台,將進一步健全未成年人權益保障協作機制,拓展和增加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務領域和服務供給,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質量法律援助,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形成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合力。司法行政機關、檢察機關、教育、民政、團委、婦聯等部門和群團組織建立協作機制,整合政府與社會各界力量,為經濟困難邊緣未成年人群體提供便捷優質法律援助服務,把特殊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全部納入法律援助保障範圍。
擴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事項範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和《遼寧省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的事項範圍基礎上,將未成年人人身權利被侵害的刑事案件、涉及未成年人重大利益的檢察機關支持起訴案件、未成年人因繼承糾紛主張民事權益等民事案件納入法律援助事項範圍。
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網絡。推動在有條件的教育、民政、團委、婦聯等單位和校園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點,充分發揮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站點的職能作用,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諮詢、法治宣傳、轉介引導等服務。公證、司法鑑定機構為經濟困難的未成年人辦理公證、司法鑑定業務,按照有關政策予以費用減免。
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專業隊伍。擇優選聘65名具有相關領域法律實務經驗且熟悉未成年人法律業務和身心特點的律師,組建「瀋陽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師服務團」,並經過未成年人心理、法律援助業務等相關培訓後,專門承辦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並對重大疑難複雜案件進行集體討論。
馬春玲副局長還表示,瀋陽市司法局與市檢察院、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團市委、市婦聯將堅持特殊保護,全面落實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工作原則;堅持需求導向,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未成年人;堅持多元協作,促進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銜接與協作聯動,匯聚起保護未成年人的法治合力,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更好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郭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