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東涌警署發生搶槍事件,一名女子伸手搶奪軍裝警員佩槍。案件今日(2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無需答辯。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拒絕被告保釋申請,被告需還柙監房至4月7日,以待索取律政司指示。
羅官指,案件性質嚴重,被告疑有自殺念頭,故考慮被告及其他人的人身安全,故否決被告的保釋申請。
被告黃綺婷(33歲),被控一項搶劫罪,被控於今年2月9日下午4時許,北大嶼山警署門外徘徊,並搶走一名隸屬大嶼山警區的55歲男警的佩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