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昨晚(19日)公布,由今日(20日)凌晨零時起,調整抵港人士疫苗接種紀錄要求。
曾逗留中風險B組地區、台灣或低風險C組地區的抵港人士,如持有由接種疫苗當地相關主管當局或機構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即視作符合登機及強制檢疫期下持有疫苗接種紀錄的要求。曾逗留高風險A組地區的抵港人士,則必須持有認可疫苗接種紀錄,即由香港或經世衞指明監管機構等發出,方符合相關要求。
港府發言人說,就高風險A組指明地區,要求香港居民必須持有認可疫苗接種紀錄方可登機來港,抵港後必須在指定檢疫酒店接受21天強制檢疫的要求維持不變。
發言人強調,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不同地區的疫情,以風險為本為原則,考慮一籃子因素,包括公共衞生因素(當地疫情、檢測率、疫苗接種率、旅客流量和實際輸入個案情況等),以及與本港社會經濟相關因素,按風險程度及視乎情況需要調整相關地區到港人士的登機、檢疫及檢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