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蘇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指揮部消息,自8月23日起,通過鐵路、公路、水路等方式離寧人員不再查驗核酸檢測證明。所在設區市(直轄市為區、縣,下同)全域為低風險地區的抵寧人員,憑健康碼綠碼、且體溫正常,可自由流動。
通知規定,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的低風險地區旅居史的抵寧人員,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者能夠出示包括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健康碼)方可流動,並主動向居住所在社區報告,做好7天健康監測,其間儘量減少外出,避免參加聚集性活動;如出現發熱、咳嗽等新冠肺炎異常症狀,要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及時就醫排查,並主動報告旅居史。對不能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須進行核酸檢測,並在檢測結果出具前做好個人防護,在規定地點等候,檢測結果陰性方可流動。
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抵寧人員,或與確診病例(含無症狀感染者)有軌跡交叉的人員,均須落實14天(自離開中、高風險地區之日起)的集中隔離觀察,並按要求做好核酸檢測。解除集中隔離觀察後,應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並居家健康監測7天,其間做好體溫、症狀等監測,開展核酸檢測。
抵寧人員的任何一次核酸檢測,如發現有異常情況的須及時報告,並按規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