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舞導師李嘉瑩於2014年進行抽脂時昏迷,其後不治,涉案醫生關孝孜被控一項誤殺罪。案件在高等法院經過29日審訊,陪審團今日一致裁定被告罪成,還押至下月3日判刑。
法官李素蘭表示,控罪嚴重,唯一判刑為監禁式刑罰,並撤回被告保釋,被告須還押至9月3日早上判刑。李官同時感謝陪審團付出,謹慎考慮本案證據,達致裁決。
被告關孝孜,38歲,被控一項誤殺罪,控罪指她於2014年6月26日在尖沙咀加拿分道2號7樓重生植髮中心,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李嘉瑩。
麥美娟:判決還逝者公道起阻嚇作用
多年來一直協助死者家屬討公道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引述死者家屬回應表示,歡迎法庭的裁決,苦等7年終可還逝者公道,希望嘉瑩能安息。
麥美娟表示,死者家屬透過此次審訊更清楚了解事件發生的真相,認為裁決終可還死者一個公道。麥美娟引述表示,李嘉瑩的母親每一日都很掛念女兒,希望今次裁決可讓其女兒安息。麥美娟又引述死者丈夫朱先生表示,李嘉瑩離世時女兒只得9個月大,事件令他痛失摰親、令女兒痛失母親,朱先生會繼續父兼母職好好照顧今年已7歲多的女兒,希望女兒健康快樂成長。
麥美娟認為,今次判刑彰顯公義,在整個審訊過程中揭示了涉事醫生在手術過程中沒有盡責保障死者的生命安全、違反基本搶救原則,辜負了死者及死者家屬對其專業的信任;案情更揭示負責該次抽脂手術的手術助理並非註冊醫護人員,只是植髮中心的接待員,從沒接受過任何醫療或護理訓練,情況令人關注,政府必須正視及跟進改善。
她續指,DR毒血針事件及今次抽脂死亡事件兩宗案件,涉事的被告都先後被判以刑責較重的罪名,相信可起阻嚇作用,政府應參考這些案例,繼續做好加強規管、執法的工作,避免相關行業再出現害群之馬,杜絕同類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