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9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無障礙城市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今年9月1日起實施。深圳市在全國首次提出無障礙城市理念,該條例是全國首部無障礙城市建設立法。
深圳市殘疾人聯合會黨組書記、理事長董秀表示,《條例》的立法是深入踐行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更高水平、更高層次、更高標準上,保障殘疾人和老年人、傷病患者、孕婦、兒童以及其他有需要者(以下統稱有需要者)更加自主、安全、便捷地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實現融合發展,對深圳打造城市文明典範,樹立民生幸福標桿,加快建設彰顯文化軟實力的現代文明之城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深圳率先建設無障礙城市
殘疾人和有需要者融入社會,無障礙城市建設是關鍵一招。深圳在無障礙建設上,率先走在全國前列,進行了大膽而創新的探索:
2009年,深圳出台了中國第一部《無障礙環境條例》。
2018年,深圳市委六屆九次全會率先提出「創建無障礙城市」的宏偉目標。同時,市政府發布了《深圳市創建無障礙城市行動方案》,全面啟動創建無障礙城市工作。
2019年,深圳出台了《深圳市無障礙城市總體規劃(2020—2035年)》。
2020年,深圳開始推動無障礙城市建設立法。
2021年6月29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無障礙城市建設條例》。
12年來,深圳的無障礙建設歷程從「無障礙環境」到「無障礙城市」,政策視角的變化,折射了深圳不斷向更文明城市邁進的步伐。
「無障礙環境」強調物理空間的改善。真正的無障礙,不僅包括設施的無障礙,更重要的是觀念的無障礙、文化的無障礙。「無障礙城市」則是「理念文化、制度規則、器物環境」的拓展,突出將無障礙城市建設納入文明城市建設範疇,明確政府、社會、公民的職責,將無障礙教育納入中小學校園文化建設,着力構建全社會的無障礙意識、文化氛圍以及治理機制;強調運用通用設計理念,構建從規劃、設計、施工、評估、驗收、管理、服務到反饋的全鏈條無障礙城市建設體系,使得障礙群體能夠在生活、就業、就學各個方面可就地、可指引、可避障、可融合。
創設無障礙城市建設公益訴訟制度
無障礙城市建設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需要廣泛凝聚社會共識,讓無障礙城市建設「全民共有、全民共用、全民保護、全民監督」的理念深入人心,營造共同推進無障礙城市建設的良好氛圍。
無障礙城市建設離不開每個人的努力,為了讓無障礙文化深入人心,《條例》設定了無障礙城市宣傳日,明確市、區政府應當把無障礙城市建設納入文明城市建設內容,宣傳推廣無障礙理念、文化和知識。要求市教育、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等有關部門會同市殘聯等群團組織制定實施無障礙城市宣傳促進計劃,定期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眾對無障礙的認識和理解。
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就會有更多志願者為有需要者提供無障礙志願服務。《條例》明確市義工聯應當加強志願者無障礙服務培訓。在建立社會監督員制度上,《條例》規定市殘聯、婦聯、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可以聘請專業人員、有需要者代表等作為社會監督員,對無障礙設施設備建設、改造、維護和使用等無障礙建設情況進行監督,可以就社會監督員發現的問題向相關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建議,強化監督保障。
創設無障礙城市建設公益訴訟制度。《條例》拓寬了民事公益訴訟範圍,規定未按照無障礙標準規範進行建設或者損毀、侵佔無障礙設施,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的,殘疾人聯合會、婦女聯合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可以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無障礙城市建設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為無障礙城市建設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護。
無障礙城市建設立法亮點
無障礙城市建設要如何推動?《條例》裏又有哪些亮點值得關注?日前,深圳市殘聯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亮點1:拓寬適用對象範圍。
《條例》將立法適用範圍擴大為殘疾人和老年人、傷病患者、孕婦、兒童及其他有需要者(以下統稱有需要者),進一步強調了按照以人為本通用設計理念規劃、設計、建設、改造和管理城市,讓多元障礙群體更加廣泛、公平地參與城市公共生活,構建人人參與、人人受益,全社會共建共治共享的無障礙建設發展模式。
亮點2:健全統籌協調機制。
無障礙城市建設是政府、社會力量共同推動參與的。《條例》明確了聯席會議制度作為統籌協調無障礙城市建設的重要機制,規定聯席會議由市發展改革、教育、工業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財政、規劃和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和建設、交通運輸、文化廣電旅遊體育、衛生健康、城管和綜合執法等相關部門以及殘疾人聯合會、婦女聯合會和共青團等群團組織組成,由市人民政府負責人召集。
亮點3:為有需要者營造無障礙出行環境。
無障礙設施是無障礙城市建設的重要載體,《條例》從無障礙硬件設施的建設、規劃、設計、施工、驗收、改造、管理,延展到無障礙居住體系、道路通行和公共交通服務體系的構建,為有需要者營造無障礙出行環境。
亮點4:發揮科技優勢推動信息無障礙建設。
信息無障礙是無障礙城市建設中的重要一環,特別是互聯網等信息技術的發展為殘疾人、老年人等有需要者深度參與社會提供了便利條件。《條例》充分發揮深圳的科技優勢,加快推動無障礙城市信息化、數碼化建設,以科技助力有需要者消除障礙,實現共融共享。
亮點5:讓文明軟環境成為無障礙建設硬支撐。
原有的無障礙立法多側重於環境和設施建設,在社會服務等軟環境建設方面較為薄弱,《條例》聚焦無障礙城市建設中社會服務的關鍵環節,單獨成章,強化公共服務保障和公共意識培養,讓文明軟環境成為無障礙建設硬支撐,不斷提升我市無障礙服務的質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