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隨州市隨縣柳林鎮「8·12」極端強降雨引發山洪災害,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日前,湖北省紀檢監察機關經過認真調查,對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責問責,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這次山洪災害由特大暴雨引發,隨縣柳林鎮為此輪極端強降雨中心,8月11日20時至12日20時,柳林鎮24小時雨量達519毫米,最大6小時降雨量達463毫米。
針對防災救災中暴露的思想麻痹、作風不實、防汛部署不落實、預警響應不及時、避險措施不到位等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分別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其中,給予隨縣縣委書記陳武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免職;分別給予隨縣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理縣長黃宗超,隨縣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劉銀洲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免去現任職務,按有關規定履行免職程序;給予柳林鎮黨委書記張長安留黨察看、撤職處分;給予柳林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程立軍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隨州市及隨縣應急管理局、水利和湖泊局主要負責人,隨縣縣委縣政府相關責任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或誡勉等處分。
責成隨州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等分別向湖北省委、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