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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發第二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讓公告 合理限定土地溢價

深圳重發第二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讓公告 合理限定土地溢價

責任編輯:朱劍明 2021-08-29 14:23:56 來源:中新經緯

 據「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微信號消息,8月29日,深圳市重新發布了2021年第二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讓公告(深土交告〔2021〕38號、39號、40號、41號、42號、43號),涉及的出讓地塊不變,共22宗,總用地面積約83.4公頃。此次公告主要作了以下調整優化:

 一是調整競買人資質條件和准入要求,健全市場准入機制。本批次用地競買申請人須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聯合競買的,聯合各方均應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同一企業及其控股的各個公司,不得參加同一宗地的競買,參與競買企業應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及承諾函,同一企業及其控股的各個公司,參與本批次用地競買最多可競得3宗用地(含聯合競買)。

 二是優化土地競價方式,合理限定土地溢價。在保持掛牌起始價不變的基礎上,地塊溢價率上限統一由45%調整為15%,達到溢價率上限後,南山T403-0401宗地、龍華A916-0572宗地(2宗全年期自持租賃住房用地)直接採用搖號方式確定競得人,其餘用地採用「競自持租賃住房+搖號」方式確定競得人(最高不超過該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面積的40%),進一步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於「土地供應要向租賃住房建設傾斜」的工作要求,拓寬租賃住房供給渠道。

 三是強化「房地聯動」,進一步下調住房銷售限價。本批次用地普通商品住房銷售限價在原限價基礎上下調3%-9.2%不等,安居型商品房銷售限價在原限價基礎上下調2.8%-9.1%不等,通過價格引導進一步穩定市場購房預期。

 四是嚴格落實購地資金審查機制,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合規自有資金購地。建立「先承諾後審查」的工作機制,競買申請人需承諾購地資金來源不屬於股東違規提供的借款、轉貸、擔保或其他相關融資便利等,不屬於金融機構各類融資資金,不屬於房地產產業鏈上下游關聯企業借款或預付款,不屬於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借款,不屬於競買企業控制的非房地產企業融資等;市金融監管局組織相關金融監管機構開展競得人購地資金審查工作。

 五是強化企業信用約束。競買人的開發資質、購地資金、企業關聯性等必須符合出讓公告要求,並對土地購置資金來源、競買人關聯性進行事先承諾,對是否參與現場搖號進行確認。審查發現競買(得)人不符合競買准入條件或不踐諾的,將採取取消其競買(得)資格、沒收競買保證金、1年內禁止該企業參加深圳市國有建設用地競買活動並向社會公開等相關懲戒措施。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指出,本次調整嚴格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要求,緊緊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通過嚴格市場准入、優化競價方式、強化「房地聯動」等多項舉措,保障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全面提升群眾幸福感、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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