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8日晚大埔超級城有人非法聚集,大埔區區議員姚鈞豪及前區議員文念志、連桷璋等5人尾隨拍攝一名便衣警員,他們其後被捕,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文念志及一名議員助理早前認罪判囚,餘下3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裁判官蘇文隆今日(31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裁定姚鈞豪及一名攝影師非法集結罪成,各被判囚3個月,連桷璋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分別為大埔區區議員姚鈞豪(23歲),前區議員連桷璋(31歲)及文念志(30歲)、兼職議員助理兼地盤工人蘇揚浚(24歲)、攝影師蔡健瑜(37歲)。5人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去年3月8日,在大埔安邦路近大埔超級城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姚鈞豪、蘇揚浚和文念志另各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具罪。此外,蘇揚浚和文念志各被票控一項襲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