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今日(2日)向全港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及設有幼稚園班級的學校公布新編訂的《家長教育課程架構(幼稚園)》,鼓勵他們在設計有關課程或活動時參考課程架構中的四個主要核心範疇內容,讓家長更有系統地學習培育子女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根據家校合作及家長教育專責小組的建議,教育局委託香港浸會大學持續教育學院,組成包括幼兒教育、社會工作及兒科專科等專業人士的團隊,合作制訂適用於幼稚園階段的家長教育課程架構。幼稚園可參考課程架構,並按其校本情況,選擇、安排和設計家長教育活動,而其他機構,如專上院校和非政府機構亦可以參照課程架構設計和提供切合家長需要的家長教育課程。同時,家長可以透過課程架構進一步認識家長教育不同範疇的知識,更有系統地了解兒童的發展及學習需要。
發言人補充,新編訂的課程架構的四個核心範疇涵蓋「認識兒童發展」、「促進兒童健康、愉快及均衡的發展」、「促進家長身心健康」以及「促進家校合作與溝通」。在「認識兒童發展」方面,課程架構強調家長需認識兒童發展的範圍、性質、過程、方向和影響因素,才能為兒童提供適當的保護和照顧,以及對兒童的發展和培養抱有切合實際的期望。
至於「促進兒童健康、愉快及均衡的發展」方面,課程架構提出家長在引導兒童認知功能、身體和精神健康、社交情感及靈性發展的潛能中擔當不可或缺的角色,以兒童為本的育兒方式能有效促進兒童自主、主動及創意的特質。在「促進家長身心健康」方面,課程架構指出家長的身心健康和兒童的發展有相互影響的關係,家長致力保持身心健康極其重要。此外,「促進家校合作與溝通」核心範疇的重點內容包括家長應就兒童的需要與幼稚園緊密合作,並參與和支持兒童在校的活動,以加強家校合作的成效。
現時,幼稚園及其他相關機構,包括家長教師會、家長教師會聯會、專上院校及非政府機構,均推行不同類型的家校合作及家長教育課程或活動。教育局鼓勵幼稚園及不同機構在設計有關課程或活動時參考課程架構中的四個主要核心範疇內容,讓幼稚園學生家長認識兒童的全面發展,促進兒童健康、愉快及均衡的發展,提升家長的身心健康,以及加強家校溝通及合作。
發言人指出,在幼兒全人發展的過程中,家長擔當關鍵角色。教育局一直積極透過幼稚園及中小學(包括特殊學校)支援家校合作、促進家長與學校的夥伴關係,以及推廣家長教育。為落實專責小組早前的建議,教育局正分階段委託專上院校為幼稚園、小學及中學學生家長制訂家長教育課程架構,以配合家長在每個階段的需要,讓他們學習在不同階段培養子女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為向幼稚園及其他持份者介紹課程架構的設計及內容,教育局將於9月25日、9月28日及9月30日舉行三場簡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