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於8月30至9月2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代號「曙光行動」、「促進行動」、「捷足行動」和「機靈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18人。
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36個目標地點,包括停車場、餐廳及菜檔等,合共拘捕7男5女懷疑非法勞工,年齡介乎28至58歲,當中5男2女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擔保書,而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為6名男子,年齡介乎32至64歲。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而所有旅客在未獲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