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中央社周五報道,截至8月27日,泰國政府已付逾1億泰銖(約2384萬港元)給打完疫苗後身體不適或死亡的民眾或其家屬,死亡民眾每戶最高40萬泰銖。不過官員表示這不代表政府承認這些人的不良反應是疫苗造成的。
據《曼谷郵報》和《曼谷商業報》報道,國家衛生安全辦公室秘書長賈德特指出,截至8月27日為止,政府共付了110295000泰銖給2875名接種新冠疫苗後死亡或是出現不良反應的民眾或其家屬。
賈德特指出,根據每個人狀況不同給的金額也不同,2641名民眾在打了疫苗後必須定期接受治療,這類型的民眾每人給付上限10萬泰銖(約2.3萬港元);12人在打完疫苗後,身體出現殘疾,這類型的每人給付上限24萬泰銖(約5.7萬港元);222人打完疫苗後死亡,政府付給他們的家屬每戶最高40萬泰銖(約9.5萬港元)。
他表示,從5月19日開放接受申訴到8月27日,政府共收到3888件申訴案,最多在曼谷共840件,接着是清邁的559件以及烏汶府的451件。
賈德特表示,政府付給民眾一筆金額並不代表政府承認這些人的不良反應是疫苗造成的,而是讓民眾可以用這些錢來緩解或治療症狀。
他表示,民眾可以向國家衛生安全辦公室在各府的辦事處或各府衛生單位提出申訴案,會有專門的小組審核。如果民眾對審核結果有疑義,收到結果30天內
可以直接向國家衛生安全辦公室提出上訴。
頂圖:泰國曼谷一名老人接種新冠疫苗。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