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本港傳媒引述消息報道稱,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昨日(7日)向逾千名會員發出通告,倡議下一屆公會主席於明年履新後,可獲發每月5萬元薪酬,即年薪60萬元,並徵詢各成員的意見,引發不少非議。
據《星島日報》報道,夏博義稱自己不會爭取連任,所以今次的主席受薪建議絕不涉及利益衝突。報道指,由於香港大律師公會目前積累大量盈餘,該建議的酬金數額在公會財務上是可行和可持續的。因此,大律師公會有意批准該提案,自2022年起生效,以使將來的潛在候選人更容易接受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
不過,執業大律師龔靜儀回應表示,很多公職沒有酬金,即使有也只是象徵式。她說,擔任公職,其實是一種榮譽。擔任公會主席,證明獲選者得到會內大部分人的信任及支持。而牽涉任何車馬費以外的酬金,便有機會令當事人服務大眾的心變質,沒有任何人希望見到這樣。
龔靜儀指,大律師公會在香港歷史悠久,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若大律師公會主席有酬金,變相有機會鼓勵全香港所有享有發出執業證書權力的公會爭相效尤。香港飽受「港版顏色革命」及新冠疫情肆虐,百業待興,作為公會,理應顧全大局,以會員的利益為先,不應該加重會員的經濟負擔。
龔靜儀強調,大律師公會主席、副主席及其他所有執委,自創會以來,一直都是義務,多年來行之有效,絕不該被打破,也絕不應該涉及任何金錢利益。因有機會成為大律師公會主席,已經是作為大律師在執業生涯中最高的榮譽。
夏博義自擔任香港大律師公主席後,多次言論「搏出位」,不僅為違法者張目、為暴力者開脫,更曾公開聲稱《香港國安法》不符法治精神,促請港府修改或限制《香港國安法》運作。他今次提出這樣的建議,相信也不會是要每月5萬元薪酬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