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絕按警方國安處要求遞交資料,警方8日拘捕「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及4名常委,被控《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細則》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今日(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5人在庭上不認罪。
5名被告分別為「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36歲、律師)、常委鄧岳君(53歲,無業 )梁錦威(36歲,葵青區議員)、陳多偉(57歲,貨車司機)及徐漢光(72歲,退休人士),同被控一項「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
控罪指,他們於2021年9月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