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指樂見運輸及房屋局接納其與各民間團體的意見,今日(13日)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最新修正案,當中提到政府將訂續租時加租上限由15%改為10%,民建聯歡迎做法,因它能進一步保障議價能力較低基層住戶,讓他們得到基本住屋權保障。
民建聯其後提出政府需關注的4方面,包括法例通過後到生效前的真空期不應多於3個月、政府在修例通過後需盡快收集數據研究設立「起始租金」,因柯創盛擔心當局不設立起始租金會遠離條例設立原意及目標;陳恆鑌認為政府在租管法例實施前後必須以更多不同渠道向業主及租戶作出宣傳、增加他們對法例的認識;至於鄭泳舜則促請政府做好監管角色並理順日後制訂租值評估具體安排,避免日後出現行政失效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