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報道,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KFTC)周二對Alphabet旗下谷歌處以2070億韓圜(約13.7億港元)罰款,稱谷歌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限制流動作業系統市場的競爭。
KFTC稱,谷歌要求智能手機製造商在與谷歌簽署關於應用商店許可和早期訪問作業系統的關鍵合同時簽訂「反分裂協議(AFA)」,從而阻礙了市場競爭。
根據AFA協議,設備製造商不允許在其產品上安裝被稱為「Android forks」的安卓作業系統的修改版本,他們也不被允許開發自己的「Android forks」。
KFTC稱,這種做法有助於谷歌鞏固其在移動平台市場的主導地位,並破壞了智能設備新作業系統的開發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