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官網發布通知,對《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生育登記管理辦法等各項法規、政策修改和實施前的過渡期間,三孩生育登記業務和生育假期執行方案進行明確。
其中提到關於生育假期。廣東省目前實施的是產假加獎勵假(陪產假)的生育休假制度,除了產假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新修改的《條例》實施前,各用人單位應按照現有規定為生育第三個子女的職工提供生育假期。
通知還提到,由於再生育的相關規定暫未明確,該辦理模塊主要針對雙方都是初婚對象的夫妻的三孩生育登記需求,目前僅支持現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