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昨日(14日)向公務員發出最新指引,由本月27日起,必須出示已接種新冠疫苗的證明,否則要有7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陰性報告,如未能提供疫苗接種或核酸證明而無法上班,將視為不合理缺勤。
另外,公務員要在非辦公時間進行核酸檢測,如果醫生證明不適合接種疫苗,可以豁免檢酸檢測費用,其他情況則需自費檢測。
根據澳門行政公職局發出的公函指引顯示,公務員應在非辦公時間進行核酸檢測,而持有因健康狀況不適合接種疫苗的醫生證明者,可豁免檢測的費用。但相關情況必須經政府醫生作評估,有需要公務員可先預約在山頂醫院、各衛生中心及衛生站,以及除科大醫院外的澳門其他疫苗接種站打針,並當場經醫生評估不宜打針,才可獲發相應證明。
有已完成接種新冠疫苗的公務員表示,部分未接種疫苗的同事在得知消息後紛紛預約接種。亦有公務員指,不太擔心政策對日常工作造成太大影響,並會配合政府決定。(圖: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