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學生涉於去年7月21日在元朗拒絕配合警員搜身,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今日(16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指,被告當時並非完全拒絕搜身,只是搜身期間沒有遵從警務人員指示放下右手,而她案發時沒有展示身份證亦有違例嫌疑。施官考慮到被告背景正面,有良好家庭背景,讀書成績也不差,因案件留有案底實屬可惜,希望她因此獲得一次教訓。
被告馮仟惠,被控於2020年7月21日在元朗舊墟路近燈柱AD5167,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女警員26207方子欣。
案情指,被告被警員截停搜身時,被告在警員4次出言指示下堅持舉起右手手機拍攝而被捕。施官裁決時指被告應該配合警員指示放下手以順利搜身,否則便增加警員執勤困難,構成阻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