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今日(16日)在社交網站稱,「支聯會」將按警方要求,於今晚10時移除「支聯會」網站、facebook及其他指定電子平台訊息。
「支聯會」稱,「支聯會」、7名常委及公司秘書於本月10日接獲警務處處長信件,表示警務處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4第7(2)條規定,要求「支聯會」於接獲有關通知的7天內,移除指定的電子平台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