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於去年10月及今年1月安排全港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並於今年5月延伸至非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截至今年8月底,共有129名公務員不理會或拒絕簽署聲明。公務員事務局15日表示,其中絕大部分人已經離開政府,余下數宗個案預計會於短期內陸續終止聘用。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截至今年8月底,共有129名公務員不理會或拒絕簽妥和交回聲明,當中113人為文職職系人員、16人為紀律部隊職系人員。該129人中,絕大部分已經離開政府,方式包括終止聘用、著令退休、自行辭職或本身違反紀律被革職等,餘下的數宗個案預計會於短期內陸續被終止聘用。
另外,根據各部門向公務員事務局報告的情況,截至8月底,在任的全職非公務員政府僱員中,超過1.8萬人已經簽妥和交回聲明,有149名不理會或拒絕簽妥和交回聲明的僱員,其中約半數因辭職或合約屆滿已經離任;餘下約70多人已被其所屬部門按照僱傭合約的相關條款終止聘用。
在任的兼職非公務員政府僱員中,超過8000名已經簽妥和交回聲明,另有約380名不理會或拒絕簽妥和交回聲明的僱員,已悉數因辭職、合約屆滿或終止聘用而離開政府。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現時所有獲政府聘用的人士均須簽署聲明,作為獲得聘任的條件之一,倘沒有簽妥聲明,即表示該人不同意接受聘任條件,故會終止對該人的聘任安排。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早前曾表示,大部分同事已簽署聲明,清楚和接受有關責任,「如果有他們不能接受的,他們離開政府,對公務員團隊來說不是一件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