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男3女涉於2019年8月25日在荃灣葵青參與非法集結,並與警方對峙,被控非法集結、襲警等9罪。8人分兩案今日(17日)於西九龍法院首次提堂。首案和次案分別押後至11月26日及12日再訊,除沒有擔保申請的23歲女學生需還押,其餘7名被告均續准以500元擔保外出,其間不得離港。
首案被告依次為何卓軒(23歲,男運輸工人)、符凱晴(23歲,女學生)、牛致行(21歲,男學生)、郭芷晴(21歲,女教師)、楊俊傑(25歲,男學生)、張家榮(24歲,無業男)及李㑊橉(28歲,男調酒師)。7人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即於前年8月25日,在香港新界荃灣楊屋道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非法集結。
何卓軒另被控襲擊警員9670馮權安;符凱晴另涉管有一個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一罐噴漆,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兩罪;牛致行另涉管有一塊磚頭,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武器罪;楊俊傑另被控襲擊督察林泰金。
次案被告田安妹(51歲,家務助理員),被控兩項襲警罪及一項阻差辦公罪,即於同日在荃灣古坑道襲擊警員22706梁偉劍及女警56786陳潔兒,及故意阻撓兩人正當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