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今日(20日)向全港中學日校、小學、特殊學校和幼稚園通知,每學年2500元學生津貼的申請表格即日起可領取。
教育局呼籲家長盡早填妥申請表格交回學生就讀的學校,各學校需於11月5日或之前,將填妥的表格交回教育局。
為減輕家長在教育開支上的負擔,該項學生津貼自2020/21學年起恆常化,不設資產審查。所有於申請日在香港提供本地或非本地課程的中學日校、小學和特殊學校及幼稚園就讀的學生皆可獲得有關津貼,但夜校學生、自修生、持學生簽證來港就學及持有「行街紙」的學生則不屬資助範圍。
教育局發言人說,考慮到部分學生理應符合上述條件,但因特殊情況而入讀其他課程,因此在有關學年的9月1日年滿兩歲八個月,並因有特殊需要而入讀由社會福利署資助的特殊幼兒中心的兒童、就讀由教育局資助的全日制啟動課程的新來港兒童、及就讀職業訓練局為中三離校生而設的全日制課程的學生均可享有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