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主動投案的雲南保山中院院長吳邦勝,近日被開除黨籍、公職。24日,雲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日前,經中共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吳邦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邦勝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操辦婚慶、藉機斂財,投資經商辦企業,利用職務便利,謀取私利;無視黨紀國法,干預插手案件辦理情況;利用司法權力,大肆收受賄賂,與律師及案件當事人私相授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嚴重違背司法人員職業操守,嚴重損害黨員領導幹部形象,嚴重破壞國家司法公信力。其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
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在刑事審判中,違背案件事實與法律,為毒品犯罪被告人和黑社會性質犯罪被告人獲得從輕、減輕判處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大額現金,涉嫌徇私枉法罪。
其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吳邦勝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目前,該案已移送法院依法審理。
而在此前的9月18日,中央政法委公開通報7起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典型案例,吳邦勝第一個被點名:
2019年10月,時任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吳邦勝接受當事人請託,在勐臘縣人民法院辦理一偷越國(邊)境案件中,向案件承辦人說情、打招呼;
在任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期間,吳邦勝接受案件當事人親友請託,在一起涉黑案件審判中,違背事實與法律,授意案件承辦人不予認定一審法院認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並在審委會討論時發表引導性意見,最終導致二審法院否定該案系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使得涉案人員獲得輕判。
據中政委披露,在全國第一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期間,政法幹警主動紀錄報告他人過問干預案件數量明顯增多,「逢過問必紀錄」的自覺正在逐步形成,黨政機關和社會各界支持嚴格公正執法司法的氛圍越來越濃。
全國第二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已進入查糾整改環節,中央政法委要求,各有關單位弘揚刀刃向內、刮骨療毒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入開展教育發動,引導幹警打開心結、消除顧慮,主動講清自身問題,對查實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嚴肅通報,形成強力震懾。
吳邦勝簡歷
吳邦勝,男,漢族,1968年1月出生,重慶市人,大學文化,1987年12月參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7年12月至1999年2月在西雙版納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工作;
1999年2月至2005年7月在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
2005年7月至2006年3月任西雙版納州勐海縣人民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
2006年3月至2011年12月任西雙版納州勐海縣人民法院院長;
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任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勐海縣人民法院院長;
2012年2月至2014年1月任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理院長;
2017年3月任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