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涉及2016年在立法會搶去政府官員文件,被控藐視立法會的案件,獲終審法院批出上訴許可,法官上月底在終審法院聽畢雙方陳辭後,押後至今(27日)早頒下裁決,終審法院5名法官一致駁回梁國雄的上訴。
梁國雄2016年11月擔任立法會議員期間,在立法會會議上,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藐視罪,原審裁定相關條文不適用於檢控議員,其後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須發還重審,梁國雄申請終極上訴獲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