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28)落案起訴1名地產代理涉嫌從1名下屬中收受5萬元賄款,就1宗物業交易協助對方。
據了解涉案地產代理為45歲楊嘉麗,她被控1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廉署引述控罪提到被告涉嫌於或約於前年9月18日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1名屬下地產代理中接受5萬元作為在1宗西貢私人住宅物業買賣中協助該名下屬的誘因或報酬;署方的調查發現代理公司同日(18日)就有關物業交易向該名屬下地產代理支持逾12萬元銷售佣金、並向被告支持逾4萬元主管佣金。
廉署批准被告保釋,以待星期四(30日)於沙田裁判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