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今日(30日)宣布,本港外籍家庭傭工的「規定最低工資」將維持在每月4630元。此外,根據聘用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僱主必須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現時絕大部分僱主均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但僱主亦可選擇以膳食津貼代替。該膳食津貼將由現時每月不少於1121元增加52元至不少於1173元。新的膳食津貼水平將適用於明日起簽訂的所有外傭合約。
港府發言人表示,政府會定期檢討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在今年的檢討按既定的機制,仔細考慮了香港過去一年的整體經濟和勞工市場情況,以及本港的短期經濟前景,包括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所帶來的影響。在考慮上述因素、僱主的負擔能力和外傭生計後,政府決定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將維持不變。
發言人指,在今日或之前按現時每月不少於1121元的膳食津貼簽署的外傭合約,仍可於10月28日或之前送抵入境事務處處理。這項安排可讓僱主有充足時間將已簽訂的合約送交入境處完成有關申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