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中亂港組織「職工盟」早前宣布啟動解散程序,並決定於10月3日下午舉行特別會員大會表決。有職工盟屬會代表指,特別會員大會大比數通過解散議案。
據了解,議案票數以屬會為單位,計及代表人數,合共約100票,要有至少50票的代表出席,當中五分四支持才可通過解散。消息指,特別會員大會以57票贊成、8票反對及2票棄權,大比數通過了解散議案。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表示,任何組織都有權自行解散,但組織如有違法行為,並不會因為解散而不需要負上法律責任。他強調,一個組織及其成員犯下的罪行,其刑責不會因解散組織或成員的辭職而被抹走,警方會繼續全力追究任何組織及人士有否違反香港國安法及其他香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