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證監局向轄區券商下發《關於規範證券從業人員利用自媒體工具開展業務活動的通知》。
在《通知》中,上海證監局指出,轄區內某證券分析師因涉嫌詐騙罪被刑事拘留,與其不當使用自媒體工具開展業務活動有關。
在《通知》中,上海證監局還表示,為進一步規範轄區內證券從業人員利用自媒體工具開展業務活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上海證監局提出三點措施,具體如下:
一是完善內部管理,嚴格規範員工自媒體展業行為。 《通知》要求,完善對證券從業人員的內部管理,建立健全使用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體工具開展業務活動的制度體系,明確業務流程要求。
同時,採取有效措施,對服務客戶方式、內容、渠道進行統一規範和管理,確保內部管控機制與服務模式相匹配。
此外,《通知》要求,證券分析師應主動備案其使用的與提供證券研究報告服務有關的聊天群、自媒體賬號、雲共享平台賬號等,定期與不定期對報備情況進行檢查,避免報備流於形式。
二是優化監控方式,有效發揮日常監控作用。 《通知》指出,強化對員工利用自媒體工具開展業務活動的日常監控,持續優化、改進日常監控方式,使之更加科學、合理、有效。
其中,重點防範私自以公司名義、冠以公司職務或容易引發身份誤導的方式對外公開發表言論的情況。
三是加強合規管理,提高合規執業教育。 《通知》要求,加強對證券從業人員的合規管理,通過持續性、針對性的執業培訓和教育,督導證券從業人員在通過自媒體工具提供服務時,堅持執業原則,嚴守合規底線,恪守職業道德,提升風控意識。
同時,定期開展自查自糾,嚴格落實責任追究。 發現重大道德風險問題的,及時向上海證監局報告。
據悉,這也是監管針對一個月前蔡鈞毅直播導流中疑似宣傳虛擬幣、導致投資人大幅虧損所採取的行動。
上海證監局還表示,下一步將進一步加大對轄區證券從業人員利用自媒體工具開展業務活動的日常監管。發現存在違規服務客戶行為、公司內部管控制度缺失或落實不到位等問題的,將依法採取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