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制定印發了《廣東省耕地保護動態監測監管工作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結合自然資源部衛片監督要求,充分發揮廣東省測繪技術優勢,全面部署開展廣東省耕地保護動態監測監管工作。
據了解,這是廣東省全面加強耕地特殊保護和用途管制,建立健全耕地保護動態監測監管工作機制的重要創新舉措,對於有效監督耕地變為林地、園地、草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等情況,提升耕地保護監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方案》提出在部耕地衛片監督工作要求基礎上增加提取省級第一、三季度耕地變化預警圖斑,提前對耕地用途變化情況進行全面動態監測監管,並重點對永久基本農田、墾造水田、補充耕地、設施農業用地變化情況進行專題監測監管,建立健全廣東省耕地保護「1+N」動態監測監管體系,實現國家、省、市、縣四級聯動,合力推進廣東省耕地保護動態監測監管工作。
《方案》明確規定了廣東省耕地保護動態監測監管工作程序:一是變化預警圖斑省級提取與下發,由省廳在每年第二、四季度分別利用上一季度高解像度衛星遙感影像等影像數據,結合墾造水田等管理信息進行套合比對,提取第一、三季度耕地變化預警圖斑,並下發給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二是疑似問題圖斑部級提取與下發,自然資源部每年3月初部署開展上半年監測工作,提取耕地疑似問題圖斑,省、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每年8月上旬同步接收部下發的疑似問題圖斑。三是疑似問題圖斑核實整改舉證,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對下發的疑似問題圖斑根據實際情況分別予以核實、舉證和整改。四是核實整改舉證成果審核,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相關填報數據進行自檢,由省廳和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同步督促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並配合自然資源部開展內業覆核或現場調查核實。五是耕地保護情況通報及檢查評估,由省廳根據自然資源部對各省通報情況,分析各地市耕地保護變化態勢和存在問題,提出相關工作要求,並根據各地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自查報告匯總形成全省自查報告報送自然資源部。
《方案》強調要強化耕地保護耕地保護動態監測監管結果運用:一是加強數據共享,按規定與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廣東省水利廳等部門共享相關數據成果。二是嚴肅查處整改,督促、跟蹤各地依法依規整改糾正,將有關線索移交有關執法機關嚴肅查處,並結合衛片執法相關要求扣除補充耕地指標、補劃永久基本農田。三是強化考核約束,將年度檢查評估報告作為各地市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考核評價的主要依據。(記者 徐紅 通訊員 黃振健 肖乃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