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兒童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任務部署,經國務院同意,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22部門印發《關於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21〕1380號,以下簡稱《意見》),旨在以兒童友好城市建設,促進廣大兒童身心健康成長,推動兒童事業高質量發展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讓兒童友好成為全社會的共同理念、行動、責任和事業。
《意見》立足「十四五」並着眼長遠發展,提出兩個階段的建設目標。到2025年,在全國範圍內開展100個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試點,讓兒童友好要求在公共服務、權利保障、成長空間、發展環境、社會政策等方面充分體現;到2035年,預計全國百萬以上人口城市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超過50%,100個左右城市被命名為國家兒童友好城市,推動兒童友好成為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標識。
《意見》針對城市發展與兒童身心發展需求不適應等問題,聚焦社會政策友好、公共服務友好、權利保障友好、成長空間友好、發展環境友好等5個方面,提出24條重點任務舉措。社會政策友好,就是要堅持兒童優先、體現兒童視角、注重兒童參與。公共服務友好,就是要健全完善面向兒童的公共服務體系,促進普惠共享、優質均衡。權利保障友好,就是要關愛保護特殊困難兒童群體,構建適度普惠兒童福利體系。成長空間友好,就是要讓城市空間適應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做到安全、便利、親近自然。發展環境友好,就是要聚焦兒童日常學習生活等場景,塑造健康文明向上的人文環境。
《意見》在組織領導、政策支持、分批建設、監測評估、宣傳交流等方面進一步明確工作要求。其中,將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的引導和撬動作用,對兒童友好城市建設予以積極支持。要求行業主管部門制定標準體系或建設指南,省級政府制定本地區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城市政府整體制定落實建設方案。
建設兒童友好城市,寄託著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聯合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兒童政策體系、優化兒童公共服務、加強兒童權利保障、拓展兒童成長空間、改善兒童發展環境,推動各地發揮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作用,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形成全社會共同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合力,確保各項任務推進實施,為兒童優先發展提供堅強保障。(圖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