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提出建設「北部都會區」,涉及3個濕地保育區,包括新界北魚塘地帶。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接受訪問時表示,會首次運用公權力,以土地收回條例收回這些地方。城大建築科技學部高級講師潘永祥今日(19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不少魚塘已荒廢,由政府收回魚塘作整體規劃及保育是好事。
潘永祥解釋,這些魚塘如果要發展,需要作特別申請,因此很多擁有人寧願繼續維持作魚塘或任其荒廢,也不申請作發展。而魚塘難作其他發展,但不發展不代表有保育,不少魚塘已荒廢,雜草叢生及有蚊患,對生態或附近居民造成滋擾,認為如果由政府收回作整體規劃及保育是好事。
有坊間質疑相關做法是「保育為名,發展為實」,身兼城規會委員的潘永祥說,如果要改變規劃用途,需要有公聽會並提出理據,由城規會拍板。他指,如果只是為發展而沒有保育的心,獲城規會通過的機會很微。
出席同一節目的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表示,政府主動承擔保育責任是正確做法,同意政府以收地方式進行保育。他又提到,政府過往亦有投放資源在濕地保育工作上,包括邀請團體與私人業權人制定保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