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青年於前年9月在沙田一條行人隧道內用噴漆噴涂字句、涂鴉牆壁及張貼海報被捕。案中20歲男生承認刑事損壞罪。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今日(2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押後判刑至下月30日。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辯方今日呈上兩份報告,指報告不建議被告接受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報告稱被告10月8日的驗尿測試對毒品呈陽性,與感化官對質下承認有吸毒問題。裁判官批准為被告再索取一份感化官報告,將案件押後至11月30日判刑。
控罪指,20歲學生戴志立及19歲學生楊康祺於2019年9月24日在沙田火炭路行人隧道內,使用噴漆噴字及張貼海報,損壞屬於路政署的牆壁及地面。楊康祺較早前已認罪,被判處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須向路政署賠償1000元清潔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