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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推動深圳大學、南方科技大學進入「雙一流」

廣東:推動深圳大學、南方科技大學進入「雙一流」

責任編輯:楊眉 2021-11-02 10:30:45 來源:深政觀察

 11月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廣東省教育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明確,到2025年,全省12—15所高水平大學穩居全國前列,若干學科居於國內領先或達到世界一流水平,重點推動華南農業大學、南方醫科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州醫科大學、深圳大學、南方科技大學等高水平大學進入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範圍。

 推動高起點高標準建設深圳3所高校

 大學是人才和科技的重要結合點。在上一輪國家「雙一流」建設中,廣東有5所高校18個學科進入建設行列。《規劃》提出,要深入實施「衝一流、補短板、強特色」提升計劃,加快推進高水平大學建設、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對進入國家「雙一流」計劃的高校予以持續支持。

 到2022年力爭新增1—2所高校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範圍,牽頭建設1—2個國家級重大科研平台,產出一批高水平、原創性、具有高學術價值和重要社會影響、引領廣東乃至國家發展的科研成果。

 到2025年,全省教育綜合實力、整體競爭力、國際影響力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粵港澳大灣區國際教育示範區建設取得重大進展。

 《規劃》明確,提升廣州、深圳地區高校建設水平,加快創建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為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強大核心引擎;加快推動高起點、高標準建設深圳理工大學、深圳海洋大學、深圳創新創意設計學院、廣州交通大學等高校,着力建設一批與5G、人工智能、網絡空間科學與技術、生命信息與生物醫藥、海洋經濟、智能經濟、大健康等主體產業發展密切相關的高水平國際化高校,打造集協同育人、科研、服務於一體的新型智慧中心;支持珠三角其他城市高等教育改革發展,加快籌設大灣區大學、中山科技大學等高校,促進科教融合、產教融合,提升高等教育服務支撐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能力,增強區域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

 推動更多港澳知名高校到廣東辦學

 《規劃》顯示,廣東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內地與港澳合作辦學機構,目前佔全國總量的一半。

 《規劃》提出,要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教育示範區,打造高水平、開放型、國際化高等教育資源聚集高地。

 到2025年,新建3—5所粵港澳合作辦學機構,新設3—5所不具法人性質的合作辦學機構和聯合研究院。其中,廣東將大力推進香港科技大學(廣州)建設,加快推動香港城市大學、香港都會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大學、澳門科技大學、澳門城市大學等港澳高校來粵辦學。

 同時帶動各類「一帶一路」教育、科技、人文聯盟特色發展,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和國內薄弱、空白、緊缺學科專業,吸引世界知名高校和特色學院來粵合作辦學。

 《規劃》明確,廣東將支持深圳職業技術學院等與港澳合作共建「粵港澳大灣區特色職業教育園區」,穩步擴大廣東高校招收港澳台僑學生規模,實施廣東高校招收香港副學位畢業生升讀本科,鼓勵港澳優秀學生到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高校進行短期訪學。

 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對標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創新中心,鼓勵和支持高校共建共享粵港澳大灣區優質科技資源和一流的創新創業生態體系。

 「十四五」期間新增370萬個公辦義務教育學位

 《規劃》顯示,當前,全省教育發展總量位居全國前列。截至2020年,學前教育在園幼兒、小學在校生數量位居全國第一,初中在校生、高等教育在校生數量位居全國第二,並解決了456.75萬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約佔全國總量的1/4。

 《規劃》提出,「十四五」期間,廣東將在2020年基礎上新增約30萬個公辦幼兒園學位、新增約370萬個公辦義務教育學位,力爭全省鄉鎮(街道除外)義務教育階段寄宿制學校全覆蓋;

 建成一批全國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市、區),培育創建100個以上省級優質特色教育集團;

 新增約30萬個公辦普通高中學位,加快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保持在95%以上;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7%。

 《規劃》還提出,保障隨遷子女入學權利,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隨遷子女憑居住證報名入學;保障港澳居民或其隨遷子女按規定享受居住地教育基本公共服務。

 探索將藝術類科目納入中考改革試點

 《規劃》提出,實施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探索將藝術類科目納入中考改革試點,改進中考體育測試內容、方式和計分辦法,科學確定提高分值佔比,將體育科目納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範圍;

 力爭2023年前將理化生實驗操作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理化生實驗分值佔每門科目的10%,探索將理化生實驗操作納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範圍;

 推動各地出台中考改革實施方案,全省從2020年初中一年級新生開始全面實施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

 《規劃》明確,優質高中不低於50%的招生計劃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並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不得設置「限制性」錄取分數線。公辦學校面向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實行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10%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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