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法官近日先後收到恐嚇信件,其中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今日(23日)下午就一宗國安案件判刑後表示,自己幾個月前收到電話滋擾,一名50多歲人士已經被捕;但上星期有人變本加厲,施以暴力恐嚇,法院已報警處理。
陳廣池表示,「人在做,天在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相信無論美國、英國、台灣,以至全世界的法官,都會嚴厲譴責任何恐嚇司法人員的舉動,質疑有關行為不但干犯刑事恐嚇,亦有機會犯《香港國安法》第24條的恐怖活動罪。
陳廣池形容,這類行為可恥、可悲、可笑。他說,幾代香港人辛苦建立司法系統及架構,認為香港司法制度某種程度上令人引以為傲,質疑發出恐嚇信的人,一定是不愛香港的人,否則無理由「拆自己間屋」。
陳廣池又批評,犯案者小看香港警察或警方國安處的刑偵能力,呼籲有關人士如果被捕,千萬不要「戴頭盔」,要「夠膽做,夠膽認」才是有種的中國人。他又呼籲任何有良知的港人,應要對這類行為全力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