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消息,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支持市場主體外匯風險管理有關措施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將擴大合作辦理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業務範圍,支持銀行自身外匯風險管理。
通知指出,擴大合作辦理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業務範圍,業務範圍包括合作遠期結售匯、合作外匯掉期、合作貨幣掉期業務。
在守住風險底線的同時,外匯局不斷優化管理理念和方式,簡化銀行自身結售匯行政許可手續,除政策性注資外,其他資本金本外幣轉換可在符合法規要求的前提下由銀行自行辦理。允許銀行自行按照實需原則辦理自身項下外匯衍生品業務,支持銀行高效管理自身外匯風險。
銀行在境內辦理以人民幣計價的即期貴金屬(包括但不限於黃金、白銀、鉑金)買賣業務,以及在上海黃金交易所從事的黃金現貨延期交收業務,在境外市場平盤貴金屬交易敞口而形成的本外幣錯配,可自行辦理自身結售匯交易平盤;取消銀行貴金屬匯率敞口平盤備案,由銀行納入自身結售匯直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