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14人包括11男3女(20至59歲),其中4人是集團主腦和骨幹成員,全部有黑社會背景,另外10人是傀儡戶口持有人,有2名男子是外籍和非華裔人士,涉嫌「洗黑錢」和「串謀洗黑錢」罪,現仍被扣查。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財富調查組署理總督察宋家煒表示,根據情報得悉一個有黑社會背景的本地洗黑錢集團,涉嫌透過金錢利誘招攬他人開設個人和公司銀行戶口,用該批傀儡戶口清洗黑錢,包括本地和海外的詐騙案犯罪得益,騙款存入戶口後集團成員會迅速將黑錢轉走,經過多層戶口互相轉賬以逃避偵查。在去年1月至本年11月期間,透過60個戶口清洗約3億元,部分款項涉及多宗本地和海外的騙案,包括網上情緣、電話和投資騙案,損失共4000萬元。
宋家煒指出,涉案集團運作約1年半,其中4人是主腦和骨幹成員,均有黑社會背景,以500元至5000元報酬招攬他人開設銀行戶口,一名成員在油麻地一間賓館任職經理,他透過賓館地址作為傀儡戶口登記地址,以收取銀行信件。而涉及本港的詐騙案共24宗,損失由數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合共2100萬元,其中一宗損失最高金額受害人為66歲退休人士,被騙徒來電訛稱是內地官員,騙取1000萬元。
警方在昨日(1日)展開代號「銀斧」行動,搜查全港多處住宅和公司,包括油麻地一間賓館,拘捕14男女,檢獲數十張銀行卡、文件和手機,以及凍結7000萬元懷疑犯罪得益。
警方表示,如銀行戶口持有人透過自己戶口處理犯罪得益,又或者借出自己名下戶口予其他人處理犯罪得益,有機會幹犯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14年監禁及罰款500萬元,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
頂圖:宋家煒(左) 署理總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