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施政報告》提出將過渡性房屋供應目標,由15000個單位增加至20000個。關注基層住屋聯席調查發現,逾7成市民認為過渡性房屋單位供應不足,亦有超過87%市民指2年租住期太短。聯席建議政府應延長過渡房屋的租住年期。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於上月訪問逾200名市民,其中近76%為劏房、板間房、天台建構物、牀位或過渡性房屋住戶;7成正輪候公屋,當中近3成已輪候4年至6年。
現時落成的大部分過渡性房屋租住期為2年,逾8成7受訪者表示,租住過渡性房屋時間不能夠配合他們獲派上公屋,逾65%冀可讓住戶續租至獲派公屋。亦有逾9成受訪者認為,若租期完結後仍未能上公屋,應該有其他支援,例如搬遷津貼等。
調查亦發現,近9成受訪者期望政府可以持續發展過渡性房屋,作為減少市場上劏房單位數量的其中一個方法;亦有54%認為興建過渡性房屋時,應該根據劏房單位及劏房居民的分布,愈多劏房單位地區,可按比例優先增建過渡性房屋。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建議,政府應延長過渡性房屋租住期,指截至9月底,公屋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9年,2年租住期未能令不適切住戶真正過渡上樓,或要再回歸不適切住房。聯席又要求政府安置或支援租住期滿而又未能上樓的劏房戶,例如提供搬遷津貼及地區服務等;同時倡議政府主動覓地、提供基礎設施及管理,以加快興建過渡房屋,並增加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