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詐騙集團專門針對儲值支付工具,透過電話和訊息假扮銀行職員等角色,騙取密碼後轉走受害人金錢,在過去8個月共騙取近200萬元,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人員經調查後在本月初拘捕11名男女;警方強調網上賬戶登入名稱和密碼仿如家門門匙,市民必須小心保管。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譚威信警司表示,2021年5月起警方留意到一個詐騙集團在港活躍,針對本港一個儲值支付工具,騙徒透過隨機打電話、釣魚訊息和社交媒體訊息假扮銀行職員和受害人的親友,訛稱受害人儲值支付工具的賬戶內有不尋常情況,騙取其一次性驗證碼和交易密碼,其後登入賬戶將錢轉走。2021年5月至12月警方共接獲逾160宗同類騙案,損失約188萬元。
網罪科人員經調查後鎖定一個詐騙集團,在本月1日至9日展開執法行動,拘捕9男2女(16至33歲),包括集團主腦、骨幹成員和傀儡戶口持有人,涉嫌「串謀詐騙」罪,行動中檢獲10部手機、1部電腦和4張銀行卡,其中一名被捕男子涉嫌藏有少量毒品。調查得知該集團2021年5月開始運作,根據初步掌握的證據最少涉及60宗騙案,共損失74萬元。60名受害人(20至70歲)損失金額由31元至4萬元不等。被捕人士中其中一人已被落案起訴,已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餘已獲准保釋候查。
譚威信指出,警方已與相關的儲值支付工具平台人員聯絡,要求提升軟件安全和優化操作程序,以減低平台被不法分子濫用的風險。他呼籲市民網上銀行服務和儲值支付工具登入資料,包括賬戶名稱和密碼等同家門門匙,必須小心保管,如收到任何電話和訊息聲稱是銀行發出,應向銀行查核來電者身份,切勿透露個人資料和密碼。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59C條,任何人被裁定干犯普通法中的「串謀詐騙」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記者區天海)
頂圖圖說:譚威信警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