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澳門1月21日電(記者李寒芳)澳門特區政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21日表示,自1月24日零時起,允許民用飛機由內地以外地區搭載乘客前來澳門。
此前,根據澳門特區政府衛生局第009/A/SS/2022號公告,自2022年1月9日零時起至1月23日23時59分期間,禁止民用飛機由內地以外地區搭載乘客前來澳門,此一措施於1月23日23時59分結束。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由內地以外地區來澳的人士仍須遵守現行各項核酸及接種新冠疫苗的要求。旅客由國外及地區前往澳門的直航飛機或聯程航班第一程飛機乘機前按以下規定:
由極高風險國家和地區出發的人士,須出示5日內每次相隔至少24小時、連續3次新冠病毒核酸測試陰性結果的證明,入境澳門後須接受28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由其他國外和地區出發的人士,其核酸測試陰性結果的證明須為48小時內採樣,入境澳門後須接受21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2歲或以上人士,須出示新冠疫苗至少完成初種系列接種後14天且最後一劑須為7個月內的證明。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若未能出示上述的證明,就須出示不適合或不能接種的醫生證明,而有關證明須為國際旅行用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