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
-- 天氣
內地「最慘購房者」?首付745萬買的房子沒了 還要倒賠500萬

內地「最慘購房者」?首付745萬買的房子沒了 還要倒賠500萬

責任編輯:靜文 2022-01-21 15:13:24 來源:香港商報網

 最近,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了一份判決書,在內地引發關注:

 2020年5月,在上海居住的伍亭穎計劃花1550萬元的總價,在黃浦區購買一套180.09平方米商業用房。沒想到,在首付745萬元之後,因銀行貸款審批延誤,無法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付尾款的伍亭穎,被賣方告上法庭。

 法院最終判決伍亭穎敗訴,她不僅要退出房子,還要支付違約金、房屋整修費等總計497.32萬元,被不少網友稱為「最慘購房者」。

55.jpg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伍亭穎在2020年5月17日通過中介,和賣方范俊等達成房屋轉讓協議,伍亭穎先期支付了100萬元定金和400萬元購房款。

 2020年5月30日,伍亭穎和范俊等簽訂補充條款,約定房屋總價款為1550萬元,賣方提前交房,伍亭穎需要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首付745萬元。

 然而,伍亭穎未能按期補足首付餘下的245萬元,雙方不得不在7月2日再次簽訂補充條款,這次約定了懲罰條款:從2020年7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245萬元為本金,按每日萬分之2.73支付給利息損失。伍亭穎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上述費用。如未按期支付,則房屋買賣合同自動解除,伍亭穎應償付違約金(合同總價的20%),且賠償范俊等原有的裝修損失180萬元。

 這次協議後,伍亭穎在7月13日繳清了逾期付款的利息,並完成了745萬的首付,剩餘745萬元尾款,將在8月30日過戶前全部付清。

 沒想到,伍亭穎的購房尾款,因為銀行審批延誤再次逾期。

 2021年6月25日,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伍亭穎的房屋轉讓協議被解除;必須在判決生效10日內搬離房屋,如逾期將按照1000元/天追加支付房屋佔有使用費;伍亭穎要賠償違約金300萬元、房屋整修費180萬元,承擔案件受理費4.6萬元。

 一審之後伍亭穎和范俊等都進行了上訴,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2021年12月1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伍亭穎將承擔案件受理費2.72萬元。

 據內地「上游新聞」報道,對於這起糾紛,重慶市律協刑民交叉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重慶海力律師事務所伍繼軍律師認為,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法律規定,上海法院的判決合法但不合情:在無證據證明賣方存在實際損失的情況下,應實現合同法鼓勵交易的制度目的,從而維護市場交易的穩定。從法律的公平角度,也可以不解除合同,讓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不建議賣方以此為由解除合同。「從我在重慶遇到的類似案件來看,基本都是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伍律師說。(中新社資料圖片)

責任編輯:靜文 內地「最慘購房者」?首付745萬買的房子沒了 還要倒賠500萬
香港商報PDF
股市

友情鏈接

承印人、出版人:香港商報有限公司 香港商報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聯絡我們

電話:(香港)852-2564 0768

(深圳)86-755-83518792 83517835 83518291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