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在19和20日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及連同警務處執行「冠軍行動」,拘捕7名懷疑非法勞工及1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僱主。
據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於反非法勞工行動中搜查5個目標地點,包括回收場、住宅大廈及零售店舖,合共拘捕1名懷疑42歲女性非法勞工及1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61歲女性僱主;至於執法人員在「冠軍行動」中於打鼓嶺、落馬洲和沙頭角搜查5個包括回收場與住宅大廈的目標地點,拘捕5男1女懷疑非法勞工、年齡介乎27至45歲,當中3男1女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擔保書。
入境處發言人指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頂圖:懷疑非法勞工在行動中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