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一名二級懲教助理在港鐵站扶手電梯偷拍一女子裙底,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他早前認罪,今天(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陳頌偉,37歲,報稱二級懲教助理。他被控於2021年5月22日,在港鐵荃灣西站搭乘扶手電梯時,將手機置於女子裙底,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
案情指,21歲受害女生於案發當日早上9時許,在港鐵荃灣西站A出口附近使用扶手電梯,突然感覺有硬物碰到她的左大腿,她回頭一望發現是被告的電話,當時電話還亮著閃光燈,而鏡頭的角度正好可以拍攝她的裙底。女生立即質問被告並要求被告向她展示手提電話相簿,被告拒絕展示影片冊,並且嘗試逃跑,一名路人協助制服被告,最後警員到場將其拘捕,並在被告的電話內搜出一段約20秒的偷拍影片。